今年以来,受经济增长放缓、物价水平回落,以及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持续较低。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采取了一系列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同时,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初步统计已收回中央部门及单位财政存量资金131亿元,地方收回同级各部门及单位2438亿元。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库款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综合施策缓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融资压力。主要体现在:一是将地方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转为余额管理,对今年到期还本部分发行债券进行置换,已下达3.2万亿元置换指标,为地方腾出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条件;年初预算安排6000亿元新增债券发行额度已全部下达,满足地方增量融资需求。二是发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并会同人民银行[微博]、银监会下发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办法和操作规范,指导地方做好发债工作。截至8月27日,已有34个省份发行地方债共计18243.3亿元,占今年已下达额度的48%,其中通过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地方债13682.4亿元。三是为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今年5月份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出台了相关意见的通知。四是大力推广PPP模式。国办转发了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指导意见,出台在市政公用领域、水污染防治领域和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PPP的相关意见,下发运用PPP模式推进公租房投资运营的通知,PPP模式推广应用的规章制度已基本建立。同时,积极开展项目示范,吸引社会资本进入。
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促进就业创业,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基本建立起财政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机制,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90元提高到1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经费标准从35元提高到40元。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支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财政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已全部下达。
今年后几个月面临的国内外形势仍然错综复杂,特别是近期我国经济运行遇到新的压力,全球金融市场显著动荡,主要股票市场连续大幅下跌,新兴市场货币持续贬值,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也屡创新低,这给世界经济复苏增加了新的变数,对我国金融市场、进出口的影响也在加深,外需增长的不确定性增多。同时,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定阶段,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与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一些风险因素凸显,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
为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目标,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密切跟踪分析形势发展变化,更加精准有效地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加快落实和完善积极财政政策相关措施,及时进行预调微调,加快推进有利于稳增长的改革措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是指导地方做好已下达额度债券发行工作,完善地方债券市场的发行定价机制。二是对地方债实行限额管理,经人大批准通过,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元,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万亿元,下一步尽快核定并下达各地债务限额,地方可在债务限额内统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改制进行市场化融资。支持加大地方融资力度,确保棚改等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保障基础设施投入资金来源,促进地方落实稳增长目标。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等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制订出台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意见、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工作,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二是加快税制改革。适时推进营改增试点,推进消费税改革,研究全面实施资源税费改革方案,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三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研究提出理顺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指导意见。此外,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积极支持投融资、农业、养老、教育、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
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加强对已出台重大财税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狠抓政策落实,加快项目资金落地,确保各项政策取得预期效果。严格执行预算,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