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地方政府将发行债券1.6万亿元,其中1万亿元为“借新还旧”日前,财政部公布《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对今年新增发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以及为置换存量债务发行的一般债券进行规范。
今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实际上是两笔账:一笔账是发行1万亿元债券,用于置换旧的存量债务;另一笔账是发行6000亿元债券,用于弥补赤字和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筹资。
这两块加起来,今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规模是1.6万亿元。但其中的1万亿元债券相当于“借新还旧”,只是债务形式变化,债务并没有增加。发债筹集的资金只能用来还旧债,而不能安排新的花钱项目。
根据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30日地方政府的存量债务中,今年到期的债务大约有1.8万亿元。这1万亿元的债券置换额度,占今年到期债务的53.8%。各省的债券置换额度,就是按53.8%的统一比例来测算分配的。债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自发自还,发行和偿还主体为省级政府。
债券置换,主要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减轻地方政府负担。地方政府债券一般是中长期债,融资成本在5%左右,用它来置换短期、高息的银行贷款等存量债务,地方政府一年可减轻利息负担400亿元至500亿元。二是降低债务风险。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多周期长、见效慢,发行中长期债券可防范资金期限错配,并将原来五花八门的政府性债务,通过置换来逐步规范政府的举债行为。
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为6000亿元,其中5000亿元为一般债券,1000亿元为专项债券。这6000亿元债券属于新增债务,可以安排新的具体用途。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调整深化、全面推进改革、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影响,今年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适当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赤字规模,加大支出力度,可以更好地发挥财税政策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重要作用。
新增的6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中,一般债券主要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将来主要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而专项债券投资的公益性项目是有一定收益的,将来可以用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来偿还。
同时,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地方政府债券成为社保基金的稳健投资渠道,并将企业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从10%提至20%。
相对而言,个人购买地方政府债券的吸引力可能没那么大。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国股市行情火爆,上证综指更是创出7年来新高。在赚钱效应带动下,很多个人投资者更愿意把钱投到股市上。再加上目前个人理财渠道增多,不少产品的收益高于债券,都可能造成资金分流,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带来不利影响。
地方政府债券采用市场化原则发行,1.6万亿元债券发行能不能如期完成,最终还得市场说了算,地方政府应及时披露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债务情况等,为投资者投资债券提供全面、准确的参考依据。同时,还要对债券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妥善安排偿还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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